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专业技能考试、公布成绩、备案、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考试注册及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注册及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9:00-4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进入绍兴文理学院招考系统() 的“教学岗位招考”栏目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4月10日9:00-4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绍兴文理学院招考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推出岗位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本岗位招聘(相关信息可在公告栏中查询)。2018年4月20日16:00前,原报考岗位被核减或取消但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再次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三)资格复审
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15:30。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国内高校往届毕业人员须提供本硕阶段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应届毕业人员须提供“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及本科阶段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书)、应聘报名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法提供所需材料者,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应聘人员到人事处(河西校区行政楼532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取消应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原报考岗位被核减或取消但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选择符合条件且已成功开考的岗位报名。
(四)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8年4月27日14:30-16:30。
资格复审通过且报名岗位成功开考后,考生携带身份证到人事处(河西校区行政楼532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五)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采用以教学为主的业务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应聘1、7、8、14教师岗位人员必须参加术科水平测试,术科水平测试成绩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考试低于60分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2018年4月28日
(六)公布成绩、备案
考试完毕,根据本招聘公告计算综合成绩并予公布,同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