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0年度第三次(医学类)、2020年度第一次(非医学类)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家公告》,本院就2020年度第三次(医学类)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0年度第三次(医学类)公开招聘计划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和要求 |
妇产科医生 | 3 | 硕士 | 妇产科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儿科医生 | 1 | 硕士 | 儿科学,新生儿科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中医 | 1 | 硕士 | 中医妇科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皮肤科医生 | 1 | 硕士 | 皮肤病与性病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报名邮箱:2542203260@qq.com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20年7月15日上午:8:00-11:00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等资料到医院行政楼四楼第二会议室(绍兴市八字桥直街169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抽签时间:2020年7月15日下午13:00
面试时间:2020年7月15日下午14:00
面试地点: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绍兴市八字桥直街169号)
五、体检:7月16日安排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要求空腹,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1寸照3张,费用自理。
六、地址与联系方式:
地址: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绍兴市八字桥直街169号行政楼四楼426室)
联系电话:0575-85081556,0575-85206822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学历、专业、毕业年限等要求必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
2.请考生根据要求安排好时间,以便准时参加考核,同时,提前联系医院周边宾馆(酒店)做好住宿登记,差旅费用自理。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参加考试的考生要主动申报近期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须持有14天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证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绍兴市卫生健康委政治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笔试和面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资格审核和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资格审核、面试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绍做好准备。
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绍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
未尽事宜,以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0年度第三次(医学类)、2020年度第一次(非医学类)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家公告》为准。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