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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院 简 介
? ? ?绍兴市人民医院(浙江大学绍兴医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自1942年初创,发展到今集医疗、教 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目前,医院正按照“一院两区”模式,高质量推进镜湖、昌安两院区协同发展,精准定位差异化发展方向,实现优势互补,力争到“十四五”末,建设成为全市高水平区域医学中心、高能级医学研究中心和高层次医学人才集聚中心,建设成为医、教、研、产一体化的现代化研究性医院。
? ? ? 医院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568号,占地面积228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开放床位1860张,设有54个临床医技科室。年门诊量200万余人次,年出院病人10万余人次,年手术量近4万余台次。拥有PET- CT、VMAT直线加速器、3.0T核磁共振仪、320排螺旋CT、ECT等大型先进设备。镜湖总院建设项目位于镜湖新区,南面毗邻绍兴地铁一号线,占地面积约181余亩,总建筑面积达26万平方米,分A、B两区建筑单元。医院现有职工341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661人、硕士773人、博士37人,市级以上人才称号58人次。多名医务人员在国家级、省级学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任职。医院是浙江大学医学院、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绍兴文理学院的硕博士培养点,并承担着17所高校14个专业的教学任务。
? ? ? 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浙江省“十三五”中医药重点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浙东地区专病中心4个、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浙江省医学重点扶植学科2个、浙江省绍兴市共建医学重点扶植学科10个、绍兴市医学重点学科30个。
? ? ?作为绍兴市卫健系统首批设立市级重点实验室单位,现有肿瘤功能分子影像与介入诊疗重点实验室、腹部微创外科与肿瘤精准诊疗重点实验室、心脑血管疾病康复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类);设有绍兴市卫健系统首家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脑胶质瘤诊治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培育)获批绍兴地区唯一浙江省中医药创新团队,另有市级重点创新团队4个,部分优势学科、关键技术和整体创新环境已跨入国内先进行列。
? ? ? 近十年,承担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80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1项、省级92项,立项数位居我省地市级医院前列;获各类成果奖166项次,其中,中华医学科技奖科普奖、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三等奖、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三奖各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4项、三等奖5项,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一等奖3项,绍兴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2项;发表论文3702篇,SCI/SSCI收录618篇,其中TOP期刊31篇(1区10篇,最高IF41.444),中华级399篇。出版医学专著37部。取得软件著作权89项,授权专利643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成果转化23项,专利转化量位列《中国医院创新转化排行榜》全国地市级三甲医院第18位,进综合榜单全国50强。作为绍兴地区最早开展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目前拥有19个GCP备案专业,近十年开展药物、医疗器械等临床试验70余项。
? ?此外,作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为首批国家外科基础技能提升项目培训基地,设有19个专业基地。承担17所高等医学院校14个专业的教学任务,现有硕博导78名,培养全日制研究生376名。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继教项目122项,省级继教项目342项,2023年国家级继教项目居全省前列;省级继教项目居全省第一。
招 聘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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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需求
学科带头人
胃肠外科、泌尿外科、耳鼻喉科、中医科、医学美容科、病理科;
要求:
1、年龄50周岁及以下,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导师;
2、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
3、科研业绩符合下列条件:
(1)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获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1项(第一完成人)。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影响因子6分及以上1篇。
学科骨干
骨科、消化内科
要求:
1、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副高级职称及以上;
2、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
3、科研业绩符合下列条件:
(1)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影响因子3分及以上1篇。
二、招聘步骤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请将个人详细简历发送至:358794039@qq.com;
2.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聘人员与对应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考核(面试)
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考核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按成绩高低且不低于合格线60分排序,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入围后自行放弃的,按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或考察阶段放弃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通过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个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考核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高级专家安家及购租房补贴,按市委市政府最新人才政策执行。
(三)咨询电话13480603709 黄老师;
医院官网:https://www.sxrmyy.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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