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岭南乡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水利从业人员1名,具体招聘细则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招聘岗位:水利从业人员1名。
2、岗位待遇:试用期2000元/月,试用期3个月。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相关文件执行,由区财政、人社局核准,年薪约10万(包括政策规定需缴纳的各类保险费用和其他一切福利)。今后如遇上级文件另有规定,按新文件执行。
二、工作职责
1、积极贯彻落实水利方针、政策、法规,树立全面优质服务思想,促进农村水利事业发展;
2、协助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协助做好各项水利工程规划、工程管理及验收,工程档案管理等工作;
4、协助做好水行政执法和水保方案申批及取水许可申批工作;
5、组织和指导好村级水利工程;
6、协助做好河长制管理工作;
7、配合做好区级水利部门做好相关的调查摸底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现场工程管理经验,具有水利二级建造师及以上任职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自备车辆,有二年及以上驾驶经验;
6、五年内没有因工程管理不善受到处分或其他处罚。
四、报名时间
2018年2月28日—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逾期不再受理。
(责任编辑: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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