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关注:【2018浙江招警考试: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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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上虞区政府《关于加强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虞政办发〔2017〕127号)、《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虞公政治〔2017〕234号)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春季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共82名,具体用人单位、职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一),可登录下列网站或微信、微博公众号查询:
1.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hangyu.gov.cn
2.“上虞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事业和警务辅助岗位;
2.具有绍兴市上虞区(含滨海区沥海镇)常住户口(以2018年4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为18至35周岁(2000年4月13日—1982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报考文职辅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勤务辅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退役士兵放宽到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以上文化程度;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或曾在该分局辅警岗位工作且自动离职未满2年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生(含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
9.截止到2018年4月1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