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时间: 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地点: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绍兴市解放南路延伸段鉴湖镇政府对面)。
注册报名成功后,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身高(测量时脱鞋)、视力及相关资格材料,报考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证明)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时间:2018年 4月22日上午9:00—11:00。
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范围包括《201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相关内容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安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巡逻处突岗位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其他岗位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标准详见附件2。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通过抽签形式分成若干面试组进行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